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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对战平台官网【干货】要做好车险人伤理赔工作

阅读次数:次    更新时间:2023-06-15返回新闻列表 >

  09对战平台官网【干货】要做好车险人伤理赔工作那么这七点建议就很重要今天的文章来自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人伤部的唐鑫老师,根据自己多年的人伤理赔工作经验,总结了7条做好车险人伤理赔工作的建议。希望A6粉丝们,2023开年之际,也能总结一些自己的工作心得和经验,在A6工作室平台发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汽车工业发展速度很快,拥有私家车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2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其中汽车3.1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5.0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4亿人。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78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923万人。汽车数量的增多,也导致了在生活中汽车意外事故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所以车主有了对汽车进行投保的需求。特别是随着国家交通强制险等法律的颁布,从法律程度上将汽车保险纳入汽车行驶证申请的必要流程。

  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保险理赔运行现状不甚理想,“理赔难”现象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现场勘查难、调查取证难、理赔控制难、依法经营难。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有外部环境因数,如法制环境偏向弱者、人伤黄牛猖狂、客户恶意投诉等。也有内部环境因数,如保险理赔手续繁琐、保险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熟等。保险理赔既是保险业务处理程序的最后环节,又是评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险人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是验证保险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最重要的环节,通过处理理赔纠纷可以发现保险公司在业务承保这个“进口”和后续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一般说来,保险理赔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险通知——现场勘查——责任审核——损失核算——损余物资处理——赔款给付——代位追偿。保险理赔工作一般应坚持“主动、迅速、准确09对战平台官网、合理”的原则,然而我国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却还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理赔难”的现象比较普遍。为解决“理赔难”这就难题就要求保险公司更加提前介入保险理赔,在有效的理赔时效范围内,以客户服务做为切入点,切实实现“服务前行,理赔前移,风控前置”的理赔新风气,提高客户理赔体验,压榨风险控制空间,缩短案件结案周期。本文就简单从车险人伤理赔方面做出几点对策与建议,以供参考09对战平台官网

  第一:建议建立新的人伤案件公估费结算模式,新的公估费结算模式为基础费用+调解费用+奖励金制度。从以往大量理赔数据显示,通过协商调解方式既可以提高客户理赔体验,减少客户不必要的投诉,缩短案件赔款时效,也可以降低该案件的理赔款,从而间接影响到整年的案均赔款,因此建议新的公估费结算模式为基础费用+调解费用+奖励金制度,其总的思路为基础费用低,调解费用高,鼓励大家提高调解案件成功率,即便案件不能成功调解,也不大额影响整个案件赔款,其具体操作思路如下:基础费用为每单费用300元(市外差旅费据实报销),调解费用为每单1000元。保险公司调查派案人员将调查案件集中登记09对战平台官网,将相邻省市案件指派给此前在此区域专人跟踪处理,以节省外省市差旅费费用,争取控制案均差旅费在每单200元。

  第二:建议对涉及总赔款超过一定金额(建议以11万作为起始点)的人伤案件转公估人员进行人伤全案调查调解。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一定的人员编制,怎样在有限的编制下,既让公司领导满意,又让客户满意,这就成了每个分公司领导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建议在不增加保险公司内部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在 “小额案件极速赔,大额案件谨慎赔。”以及“公估人员负责具体案件操作,保险公司负责案件质量” 的思路下,将涉及总赔款超过一定金额的案件转公估人员进行人伤全案调查调解,提高案件调解率,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保险公司任何人伤理赔人员在发现预估总赔款超过一定金额的人伤伤残案件立即转入调查调解阶段,让保险公估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专人跟踪调查调解,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仅需对案件质量进行跟踪处理。

  第三:建议成立人伤案件调解奖励金审批制。随着国家一年比一年更高的赔偿标准(以广东省内标准为例,每年赔偿标准较上年上升约10%)、住院用药费用年年增加、车险人伤黄牛猖獗,有的人伤黄牛团队形成标准化、团队化、产业化趋势,人伤黄牛通过诉讼代理,人伤买断等手段,更有甚者将“法院偏向于弱势群体”用到极致,不断蚕食保险公司仅有的利润生存空间,导致保险公司每年案均赔款增加,与其将此利润给人伤黄牛,还不如让保险公估人员对抗日益猖獗的人伤黄牛,搅乱目前已形成的人伤黄牛格局,而想搅乱目前人伤黄牛格局,必然需要重赏,因此建议成立人伤案件调解奖励金审批制。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依据车险人伤提供的材料,按照法院判决金额减去协商调解金额后乘以固定比例奖励金(建议按照15%计算)。

  第四:建议成立人伤案件专人负责制。按照“医疗查勘负责案件数量,人伤专员负责案件质量”思路,要求人伤专员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对案件进行跟踪处理,做到定时拆除,定点爆破,打好人伤理赔攻坚战。而每个客户以及伤者对于案件第一个与其见面人伤专员比较熟悉与信任,这就需要人伤专员多走出去,多与伤者以及车主沟通,及时解决沟通中遇到的困难。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人伤专员接到案件调度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双方约好见面时间,见面时了解双方需求,及时解决客户遇到的困难,及时反馈客户遇到的困难,为人伤调查调解做准备。

  第五:建议形成“调解为主,调查为辅,查调结合”新的调查调解模式。根据以往的调查模式,保险公司都是等客户提交资料,在审核资料的时候发现问题转入调查,而转入调查的时候会碰到很多人为因素,比如案件相关人员不配合、案件证据消失等情形,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在有限的时效内对案件质量进行把控,影响客户理赔体验,最后导致保险公司既将赔款赔出去,又让各方当事人取笑保险公司,影响保险公司社会形象。为扭转此种不利局面,建议保险公司形成“调解为主,调查为辅,查调结合”新的调查调解模式,其具体流程如下:人伤专员接到案件调度后,在指导客户进行保险理赔的时候,对于案件的风控点及时有效核实,变被动等待客户提交资料为主动出击去寻找证据材料,既让保险公司赔的明明白白,又让客户拒的清清楚楚。

  第六:建立人伤疑难案件调查探讨制。每个公估公司有每个公估公司的特色与渠道,每个调查人员有每个调查人员的方式与手段,为将各家公估公司人员特长发挥极致,建议建立人伤疑难案件调查探讨制,其具体流程如下:保险公司将手上疑难案件或公估公司手上疑难案件收集整理,不定期召集各家公估公司业务精英对该疑难案件进行探讨,听取各家公估公司业务精英报告后,保险公司在会上指定主办人员以及从办人员,原则上所得利益由主办人员按照贡献分配,从办人员对于所得利益分配有意见,建议交由保险公司定夺。

  第七:建议成立人伤调查法务联动制。法务是保险理赔风险管控的最后一关,当各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时,必定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争议,因此建议成立人伤调查法务联动制,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调查调解员在遇到影响保险理赔性质以及金额时,将案件基本情况如实向该辖区法务管理员汇报,根据法务管理员的建议,及时调整调查思路与方向,便于法务管理员对于该案整体把控。